汇编或摘录涉密文件、资料环节,应按下列要求进行管理:
1.汇编、摘录涉密文件、资料,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
2.经批准汇编的涉密文件、资料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与原件一致。
3.涉密文件、资料汇编本,应当按所汇编涉密文件、资料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做出国家秘密标志,并进行保密管理。
4.摘录、引用涉密文件、资料内容的笔记本和其他形式的涉密载体,要做出与原件一致的国家秘密标志,并进行同样的保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