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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第三方调处机制 依法处置医疗纠纷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07日 11: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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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卫计委

  

  近年来,市卫计委积极探索预防和妥善处置医疗纠纷、化解医患矛盾的途径,于2017年引入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委托其作为调解医疗纠纷的第三方,负责市医调委的日常工作,搭建起了一座医患之间平等沟通、协商解决纠纷的桥梁。一年来,市医调委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34起,成功调解结案27起,5起正在调解中,另有2起转入司法途径,全市医疗纠纷化解步入依法有序轨道。

  一、领导重视,健全体系。过去,我市医疗纠纷多由卫生部门组织医患双方调解,由家属提出赔偿数额,院方迫于压力赔钱息事,在非法治框架下实施调解,不能遵循纠纷事实,往往导致患方不满意,院方不认同,原因查不明,责任分不清。按照建设平安法治医院的要求,根据《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我市组建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构,建立工作运行机制,为和谐医患关系建设打牢基础。一是组建工作机构。由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计委、市信访局等部门协商后联合发文,委托江泰保险经纪公司在市人民矛盾调解中心设置工作站并组建市医调委,承担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市医调委设主任1名、调解员若干,下设医学专家库、法律专家库、保险理赔专家库,共有专家60余名。二是设立办公场所。在市信访局腾出两间办公室、一间调解室,作为市医调委日常办公和调解纠纷的专门场所。市医调委设在信访局,既缓解了信访局日常接待医疗纠纷的压力,也增强了医疗纠纷调解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性,提升了群众对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的信任度。三是制定运行规则。市综治办、市信访局、市卫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医疗纠纷实行第三方调解的通知》,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天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明确了市医调委的职能职责、调解范围、调解流程,并明确医疗纠纷处置的“四个途径”,即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医患双方可协商解决;赔偿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医患双方可委托市医调委调解解决;调解不成功的,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多方协作,凝聚合力。坚持部门各司其职、协作配合,依法有序推进医疗纠纷化解。市医疗机构在重大医疗纠纷发生2小时内,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派出所和市卫计委、市医调委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市卫计委及时向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应急办、市维稳办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派出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与相继到达的市医调委、市卫计委等有关部门实行联动处置。一是政府牵头抓总,当好“指挥员”。我市成立了由市综治办牵头,公安、司法、信访、卫计、各乡镇办场园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医疗纠纷处置和维稳联合专班。纠纷发生后,当地政府负责向患方宣传医疗纠纷处置的“四个途径”,做好患方的稳控工作,引导其通过法治途径和方式处理化解纠纷。二是公安部门维护秩序,当好“警卫员”。公安部门到达现场后,迅速封存医疗文书、药品等,做好笔录和证据保存。依法处置停尸、封门、摆花圈设灵堂等妨碍公共秩序的行为,及时有效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诊疗秩序,为医患双方谈判和调解创造环境。三是卫计委业务指导,当好“指导员”。市卫计委负责向当地政府、医患双方宣传医疗纠纷处置的法律法规,告知处置途径,确保调解工作规范有效进行。四是市医调委组织评鉴,当好“协调员”。医患双方申请医调委调解后,医调委迅速调取相关医疗文书、资料等,组织医学专家和法律专家对病历资料进行评鉴,划分责任,根据责任划分,拿出赔偿方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组织下,到当地人民政府或派出所召开协调会,宣布评鉴结果并进行调解。案件不论大小、简单与复杂,全部免费进行调解。五是法院司法确认,当好“裁判员”。每一起纠纷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在签署协议时,法院同步进行司法确认,确保案结事了,并督促医疗机构及时履约。六是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当好“宣传员”。市医调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医疗纠纷调解的政策宣传,引导患者家属依法处置医疗纠纷。对牵头闹事人员,当地政府或市卫计委及时向市委总值班室、市维稳办报告,市委总值班室或市维稳办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向患者家属宣传政策,引导患者家属依法理性化解纠纷。

  三、举一反三,长效防范。注重建章立制,强化行业监管,从源头上建立防控医患纠纷风险的长效机制。一是实施案例教学。医疗纠纷处置完毕后,市医调委结合纠纷调解中发现的医疗机构存在的风险、隐患或漏洞提出风险防范建议,医疗机构组织讨论、分析,制定整改完善措施,有效规避风险。二是开展定期培训。市医调委把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市医疗纠纷调处培训活动列入工作制度。2017年,市卫计委、市医调委联合举办全市医疗纠纷风险防范管理培训3次,乡镇分管领导、卫计办主任、卫生院院长、市直医疗单位参加培训,有力提升了各地各单位依法处置医疗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质控管理。各医疗单位健全管理制度、制定质量控制方案,每月开展医疗质量检查、讲评,每月组织学习和案例讨论分析,加强内部管理,增强医疗机构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四是促进全员参保。实施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机制,由江泰保险经纪公司作为医疗单位和保险公司的中间人,积极协助各医疗机构参保。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全部参加了医责险,有效分担了医疗风险。

  四、广泛宣传,营造环境。第三方调处机制运行以来,各相关部门加大了对医疗纠纷处置办法的宣传力度,告知和引导群众依法处置医疗纠纷。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将文件印发至市直各单位和各乡镇办场园;市卫计委通过商密网将相关文件发至全市各医疗单位、各乡镇卫计办,并邮寄给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内各媒体广泛宣传医疗纠纷的处置途径,及时宣传公安部门依法打击非法医闹的案例。2017年以来,公安部门对恶性医闹行为拘留8人,医疗纠纷和医闹行为较上年减少,群众理性对待医疗纠纷、依法处置医疗纠纷的意识逐步增强,全社会形成了依法依规处理医疗纠纷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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